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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芝宝公司被省科技厅认定为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 |
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第九批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的通知
浙科发农〔2008〕311号
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,农业高科技园区创业中心(孵化器),农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,有关农业科技企业: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《关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》(浙委〔2006〕54号)的精神,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根据《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我厅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的基础上,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现场考察和会议评审。根据专家组评价推荐意见,经研究,现认定“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”等63家企业(见附件)为第九批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,现予公布。
根据省委省政府《关于认真实施“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”总战略,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浙委〔2008〕25号),农业科技企业从事技术转让、培训、咨询、服务、开发业务所得收入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,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。请各市、县(市、区)按照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》(浙委〔2004〕1号)文件规定,确保省农业科技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。
农业科技企业牌匾由我厅统一制作颁发。
附件:第九批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名单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十日
附件:
第九批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名单
1 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 浙江国稻高科技种业有限公司 3 杭州利湘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4 杭州新希望双峰乳业有限公司 5 浙江蔡小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6 建德市经济特产开发有限公司 ...... 56 浙江凤阳山食品有限公司 57 龙泉市凤阳春有限公司 58 龙泉市森芝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9 浙江聚珍园食品有限公司 60 浙江奇尔茶业有限公司 61 松阳县越玉兰茶业有限公司 62 松阳县卖油翁油茶开发有限公司 63 浙江木佬佬玩具工艺品有限公司
主题词:农业 科技 企业 通知
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8年12月10日印发 |
| 原文连接:http://www.zjkjt.gov.cn/html/zxtg/detail.jsp?lmbh=0101&lmms=通知通告&xh=15037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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